淮安市失業補助金申領指南
為貫徹落實蘇人社發[2021]69號文件精神,現就2021年失業補助金申領指南公布如下:
一、補助對象
對領取失業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、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保險參保失業人員,發放失業補助金。保障范圍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發生的參保失業人員,失業保險最后參保繳費地是淮安市內。
1、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;
2、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保險參保失業人員(參保繳費不滿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意愿解除勞動關系,目前仍處于失業狀態)。
失業補助金每人只能享受一次,已領取過失業補助金的人員本次不可申請。
二、補助標準
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,補助標準分為兩個檔次:
1、失業保險參保繳費累計1年以上的(含1年),補助標準為1000元/月,可領取6個月;
2、失業保險參保繳費累計不足1年的,補助標準為600元/月,可領取6個月。
三、申領流程
在今年12月31日前,市區失業補助金可以通過線上和線下兩個渠道申領:
1、線上申領渠道為:“江蘇智慧人社”APP。
第一步:打開江蘇智慧人社APP,登錄個人賬號后,點擊主界面下方“服務”圖標,進入“服務”界面;
第二步:在“服務”界面中,選擇“社會保險”類別,點擊進入“失業補助金申領”,然后根據要求填寫申領信息,點擊“提交”即可完成申請。
2、線下申領渠道:申請人員視參保地到相應申領地點現場辦理:
四、提醒事項
1、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、重新繳納失業保險費、死亡、應征服兵役、移居境外、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、被判刑收監執行,以及有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,停發失業補助金,未發放的失業補助金期限不予保留。
2、失業補助金領取期間不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,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。
3、因失業補助金將發放至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,請務必前往銀行(社會保障卡左上角所示)激活社會保障卡金融功能。
4、多個地區參保的失業人員請在最后的參保繳費地申領。
5、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同時享受失業保險金、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、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。
(來源:淮安就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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